長桌一端, 黑西裝們坐在那裏, 坐姿談不上十分端正,氣氛卻很嚴肅,一個個都面色沉凝, 最中間眼睛上帶着刀疤的男人在看了幾個人之後, 突然說:“就這些吧,差不多夠了。”
右側, 幾個座位之外,以娃娃臉青年爲首, 服裝就比較混亂了,幾個青年依次坐在那裏,有的面色端正, 有的臉上帶着些緊張,還有, 就是如同娃娃臉那樣的笑容可親。
一頭的金髮如同陽光, 他就像是落在黑暗之中的陽光,讓那幾個黑西裝中的人看到忍不住皺眉, 實在是有些太傷眼了。
簡直就像是誤入狼羣的小白兔, 掛着可親的笑容到底是要做什麼?
丹鳳踏上樓梯,往前走了一步, 她的步子不大,走得也很注意,但腳上還是好像踢到了什麼東西,看着輕飄飄滾動起來的紙團, 丹鳳有些莫名,剛纔好像並沒有看到這麼明顯的紙團。
娃娃臉青年往樓梯口的方向看了一眼,他的目光突兀,看過來的那一刻,臉上的笑容也收了,那一瞬間,對方的表情有些危險的感覺,總覺得那並不是一個表裏如一的人。
“怎麼了嗎?”
坐在他身邊的同伴感覺到了一些不同,看向他,輕聲詢問。
“不,沒什麼,就是有些意外。”
娃娃臉青年說着誰都不懂的話,很快又笑着跟身邊的人打招呼:“我是俠客,很高興認識你。”
“啊,我也是,希望我們以後能夠多多幫助,畢竟都是同事了嘛!”
對方的臉上還帶着興奮,連介紹都有些倉促而焦急的味道,忘了說明自己的名字都沒反應過來,只顧着熱情地握手。
手掌相握的時候,俠客再次肯定了,這就是一個弱雞,他的笑容燦爛,眼神兒卻很在意地看向紙團的方向,他剛纔一定沒有看錯,所以,那裏有什麼嗎?
丹鳳站在原地閉了閉眼,她的過目不忘可不是吹的,只是從凡人修煉而來,又在這種普通世界之中,很多東西都不是太小心,靜下心來回憶,確定紙團到了她的腳前被踢到純屬意外。
自然因素——風,總是能夠製造一些小意外。
好吧,只能說這裏的衛生條件實在是不太如意。
不過,那個人是誰?
她的目光落在了娃娃臉青年身上,對方剛纔說自己叫做“俠客”,這個名字麼,實在和金髮碧眼很不搭啊,難道不應該是白衣長劍嗎?
而對方周圍的靈氣,實在是再明顯不過的標記了,主角麼,看靈氣的份量,算不上,那麼,大約是個配角,或者更次一點兒的角色,可以不用太在意。
即便如此想,到底還是多看了一眼,這一眼,對方似乎也有所覺,看過來,憑空對視之後,丹鳳露出一個淺笑,邁步離開。
爲了防止再有什麼意外,她的高跟鞋再沒有接觸地面,低空飄着離開了。
“你剛纔一直在看什麼?”
坐在俠客身邊兒自稱飛利的青年有些好奇,他順着俠客的視線方向看過去好幾眼,就是一個樓梯口,也沒什麼人上來或者下去,有什麼可看的。
俠客伸出手託在下巴上,說:“不知道爲什麼,就是有些在意,所以多看了兩眼,也許是因爲通風?”
一般來說,連接兩層的樓梯口風都會稍微大點兒。
飛利不知道露出什麼樣的表情比較合適,通風?這是什麼鬼答案。
因爲飛利自稱做過助理工作,於是黑幫物盡其用地把人分配到了後勤的崗位上,一同表示擁有計算機天賦的俠客也成了後勤的一員,哪怕他是有照獵人,但看那副娃娃臉的樣子,大約就不會有誰信任他能夠做什麼大事。
對他們開放的網絡上並沒有什麼機密資料,飛利很快就學會了摸魚,處理完正常的事物之後就開始打遊戲,他是遊戲的忠實愛好者,也正因爲這個愛好,被老闆炒掉了,最後不得不投身黑幫的偉大事業。
俠客麼,很多時候也會跟他一些研究某個遊戲的優劣,卻把自己的朋友介紹給對方組隊,而他則偷偷打開了後門,關於這個黑幫的資料,這纔是他進來的主要目的。
事實上用更簡單的方式混進來也不是不可以,但,“這樣還是可以領薪水的嘛!”
某些時候,俠客還是一個很務實的人,不然呢,難道指望旅團搶劫的時候注意搶那些富的?
自覺已經脫離低級趣味的俠客表示,他更願意用自己賺的錢去買新手機。
是的,自己賺的。
看着小巷子裏屍首分離的屍體,俠客臉上露出愉悅的笑容,操作最後一個還倖存的人收攏了錢財之後,那個人也很快自殺了,留下原地的一片狼藉,並不需要他多操心。
黑幫之中有專門掃尾的人,有些事情,註定不會見光。
四樓上,捧着水杯的丹鳳站在窗前,她的視力很好,一眼就看見了巷子裏發生的事情,有些探究地想着,那是一種催眠他人的能力嗎?看起來還真有些防不勝防。
羣體催眠?果然,有着靈氣包圍的都不是好惹的傢伙。
她長久地站在窗前,很快就看到了清掃的隊伍,那些彷彿隱藏在陰影之中的食腐蟲,低着頭清理一具具屍體,很快,除了地上那些變黑的血色,不會再有任何東西證明這裏發生了什麼。
至於血,那是最不需要清理的,一場暴雨很快就會洗淨。
其實,也沒有人在意,在這座城市的陰暗角落之中,哪裏有沒見過血的呢?
鬥毆,殺戮,這座城市的繁榮之下,總是少不了這些東西,據說天空競技場中都是一場場見血分生死的殺戮。
“感覺好像蠻殘酷的。”
丹鳳捧着一個玻璃水杯,上面有着櫻花的圖案,粉色的櫻花浪漫地飄着,襯得那白皙的手指如同皚皚雪山,襯托着櫻花之美。
凋零的美。
“也許我應該去看看。”
抱着這樣的念頭,丹鳳在下午的時候光臨了天空競技場,作爲觀衆,只要花錢,總能得到好的座位,但,這份錢,丹鳳很不願意出,她先去了康斯的店裏。
對方明明受了那麼重的傷,卻在第二天就一副沒事人的樣子重新打開了店門,丹鳳從玻璃門外經過的時候,注意到對方臉上一晃而過的懼怕。
本來還有些不知道如何相處,但如果對方懼怕的話,丹鳳忽然知道該怎麼做了。
“你怎麼來了?”
雖然早知道這個女孩兒可能不那麼簡單,但看到對方真的還敢再次上門,康斯只覺得頭皮發麻,對方能夠殺死比索,自己比比索還差,推理可知,對方能夠殺死自己,比殺死比索還容易。
“這是對受害者的態度嗎?”
丹鳳嘟着嘴,有些不滿的樣子。
在外人看來,坐在那裏跟店長閒聊的女孩兒說不定是對方的女朋友,分明就是在撒嬌。
也有些人注意到了店長的緊張表情,只不過男人麼,哪裏能沒有一點兒心虛的事情。
有好事者還在猜測對方會不會翻車。
“我保證,上次是我不對,真的,我不敢了,再也不敢了,你放了我吧,真的,我還給你保密了。”
康斯沒多少頭腦,如果足夠聰明,他也不會在脫身黑幫之後再次投入進去,他順口就說出了給丹鳳遮掩腳印的事情。
丹鳳還真的沒有留意這一點,腳上的鞋子甚至還是那天的那雙。
“天啊,你怎麼不早說,我竟然還穿着這雙鞋子,都髒了!”
丹鳳的聲音大了些,完全的有恃無恐,忽而又笑得眯起了眼,“給你一個機會,陪我逛街好了。”
康斯無從拒絕,對強者的服從是每個人都應該有的生存智慧,他跟店員交代了一下,就拿好錢帶着丹鳳出門了。
他是準備用錢買回自己的小命的,於是對購物這件事並沒有多少牴觸,好歹也是陪過富婆的,對這個套路還是很熟悉的,看着對方挑選,付錢,刷卡,簽單,偶爾還要用次元袋裝一下,如同一個十全十美的男朋友,嬌寵自己的小公主。
對着富婆都能笑得足夠優雅得體的小白臉康斯,對着丹鳳這樣的美人更是能夠表現出十分的優秀來。
而他不着痕跡奉承人的功底,還有那種體察入微的善解人意,也是讓丹鳳十分的滿意,甚至考慮以後要不要找一個浪子回頭的男朋友,那種花花公子類型的,起碼知道怎麼跟女孩子相處,不用女孩子太主動,還能製造一些驚喜浪漫什麼的,足夠愉悅心情。
如果嫌棄對方“閱盡千帆”,也完全可以排除“肌膚之親”嘛,只是享受好處而不付出,對她來說也不是什麼難辦到的事情。
“你要去天空競技場?那裏可不是什麼好玩兒的地方。”康斯滿臉的排斥,在那裏,殺人真的如同家常便飯,感覺進去了就沒有安全感,那裏的強者哪怕胡亂殺人,被殺的也只能怨自己倒黴。
大部分時候,天空競技場的安保也只是能夠保護大部分人,大部分… …當然,也許最後那些亂殺人的傢伙會得到懲罰,誰知道呢?
“就是去看一看,當個觀衆,你不願意陪我嗎?”丹鳳笑着,她還挽着康斯的胳膊,對着高半頭的康斯仰起臉說話的時候,好像在撒嬌,連嘴角的笑容都多出一些甜美味道。
近在咫尺的康斯看到的卻是對方眼中的威脅,冷汗都要流下來,“去,當然要去,我願意陪你去任何地方。”
作者有話要說: 是的吶,俠客!
晚安!
改錯字!